2019年长江大学MPAcc招生简章

2018/9/29 9:34:03 来源: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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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MPAcc招生类别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全日制学费14000元/人·年,非全日制学费20000元/人·年,学制3年。

一、招生计划

2019年管理学院计划招生120人,推免8人,MPAcc具体招生人数尚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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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学费标准及学制

全日制专业学位会计硕士(MPAcc)14000元/人·年,艺术硕士(MFA)15000元/人·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工商管理(MBA)15000元/人·年,会计硕士(MPAcc)20000元/人·年,艺术硕士(MFA)20000元/人·年,其他专业8000元/人·年,学费标准按照基本学制3年计算。

四、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凡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除外)均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除外)均可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

3.优秀生源奖学金

(1)凡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正式注册后,学校给予5000元的奖励;

(2)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来自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考生,在入学报到正式注册后,学校给予5000元的奖励;

(3)凡调剂到我校并被录取的来自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考生,在入学报到正式注册后,学校给予3000元的奖励;

(4)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第一学历为一本以上本科院校的全日制本科考生,非英语专业已过六级,英语专业已过八级,或研考英语成绩超过60分,且研考总分超过本专业国家规定录取起分线理工科在50分,文科在60分以上的,在入学报到正式注册后,学校给予3000元的奖励;

(5)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本专业前20%的本校应届本科考生,在入学报到正式注册后,学校给予3000元的奖励。

4.学业奖学金

(1)凡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除外)均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类、标准及比例:

硕士研究生设立一等奖10000元/年•人,二等奖8000元/年•人,三等奖2000元/年•人。硕士研究生一等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20%,二等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80%,(一等奖、二等奖的参评人员为第一志愿报考长江大学全日制研究生)。三等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100%,三等奖的参评人数为调剂到我校的全日制研究生。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直接享受相应等级的学业奖学金:

A.凡被我校接受的推荐免试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B.毕业于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被录取的考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C.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本科毕业调剂到我校的考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往届本科毕业调剂到我校的考生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若英语和政治初试成绩均超过60分,总分超过当年国家线50分,可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D.一本院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调剂到我校的考生,英语和政治初试成绩均超过60分、总分超过当年国家线50分,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英语和政治初试成绩均超过60分、总分超过当年国家线60分,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5.单项奖学金

学校设立以下若干研究生单项奖:科技成果奖、高水平竞赛奖、特殊贡献奖。具体标准参看《长江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6.“三助”津贴

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硕士研究生从事助研、助教、助管等工作的可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五、非全日制研究生相关招生政策

1.学习形式及就业派遣

提供全日制学习、晚上学习、休息日学习等学习形式。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统一纳入就业派遣,按规定发放《报到证》。非全日制的学生为在职、有工作单位的,如果需要《报到证》,则需要与原单位先解除工作协议,再签订新的就业协议。

2.人事档案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就业考生必须将人事档案调入学校。

3.住宿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如选择脱产学习方式在校就读,根据学生实际需要,缴纳住宿费后,学校安排住宿。

4.奖助学金

(1)单项奖学金

学校设立以下若干研究生单项奖:科技成果奖、高水平竞赛奖、特殊贡献奖。具体标准参看《长江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工作实施细则》。

(2)“三助”津贴

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助研、助教、助管等工作,可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硕士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今年湖北省实行网上缴纳报名费,所有考生必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费。

1.网报时间:2018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网站的提示和有关要求如实、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

2.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11月6日-10日(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地点: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地点为准。

七、初试

1.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考生凭网报用户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准考证》请务必妥善保存至报到入学。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方式为笔试,初试科目详见长江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考试地点长江大学东校区。

八、复试

1.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3.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除MBA专业外),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4.MBA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

九、体检

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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